物業公司中遇見的問題有哪些
日期:2020-06-15 17:29
現在很多業主在買房的時候,無非考慮兩個問題,一個是小孩上學,另外一個就是房屋本身的品質,物業安全等等一些必要因素。不管是看中拿一點,物業公司都是基本的,以下銅陵宏信物業給大家說幾個在物業服務中常見的幾個問題。
1、公共設施維修養護、公共衛生方面存在瑕疵。如小區路燈、樓道燈損壞未及時維修。
2、建筑質量存在問題,物業公司未盡維修義務。如房屋漏水,經向物業公司報修后未能解決。
3、行使管理責任不到位,沒有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的。如未及時有效制止違章搭建、拆除承重墻等違法行為。
4、未能履行安全保障義務。如財物被偷,車輛被盜、被劃;在小區內受到第三人侵犯等。
5、物業公司未公布賬目,侵害業主知情權。
6、物業公司人員濫用職權。如非法闖入業主住宅,違法對業主實施停電、停水、停氣等行為。
7、物業公司超越其職權,如擅自利用小區公共場地、設施牟取不當利益等。
9、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之外,自行提供服務,未經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認可的,業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費用。
10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項目,業主對超過指導從的部分可以拒交。
11、物業存在霸王條款的,業主可以拒交。比如前期物業有沒有經過與業主協商訂立合同,還是自己單獨訂立合同。
12、物業管理企業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,對擅自提高的部分業主可以不交納。
13、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先服務后收費的,在物業管理企業未提出相應服務的情況下,業主可以不交納相應的服務費用。